序
Any violation to this guide is allowed if it enhances readability.
所有的代码都要变成可供他人容易阅读的。
快读参考
核心 API 请使用下面的风格:
结构 | 规则 | 注释 |
模块 | 小写 | 不要使用多重语义(Never multiple words) |
类 | 骆驼 | |
公有方法 | 混合 | 其他的外部调用也可以使用 lower_case(),这样的风格 |
公有变量 | 混合 | |
常量 | 骆驼 或 大写 |
下面的虽然不是必要的,但建议使用:
结构 | 规则 |
私有方法 | 混合,例子:_mixedCase |
私有变量 | 混合,例子:_mixedCase |
方法(method)参数 | 混合,例子:_mixedCase, mixedCase |
本地(local)变量 | 混合,例子:_mixedCase, mixedCase
|
命名规范
1.变量名称 必须为 小写字母。
2.类的命名使用骆驼命名规则,例如:
3.常量 必须 在对象(类)或者枚举变量的前部声明。枚举变量的命名必须要有实际的意义,并且其成员 必须 使用骆驼命名规则或使用大写:
4.简写单词 不能使用 大写名称作为变量名:
5.方法的命令 必须 为动词或者是动词短语:
6.公有类的命名 必须 使用混合名称(mixedCase)命名。
7.CSS 变量的命名 必须 使用其对应的相同的公共类变量。8.私有类的变量属性成员 必须 使用混合名称(mixedCase)命名,并前面下下划线(_)。例如:
9.变量如果设置为私有,则前面 必须 添加下划线。
10.通用的变量 必须 使用与其名字一致的类型名称:
11.所有的变量名 必须 使用英文名称。
12.变量如有较广的作用域(large scope),必须使用全局变量;此时可以设计成一个类的成员。相对的如作用域较小或为私有变量则使用简洁的单词命名。13.如果变量有其隐含的返回值,则避免使用其相似的方法:
14.公有变量必须清楚的表达其自身的属性,避免字义含糊不清,例如:
15.类/构造函数 可以使用 扩展其基类的名称命名,这样可以正确、迅速的找到其基类的名称:
EventHandler UIEventHandler MouseEventHandler 基类可以在明确描述其属性的前提下,缩减其命名: MouseEventHandler as opposed to MouseUIEventHandler.特殊命名规范
- 术语 “get/set” 不要和一个字段相连,除非它被定义为私有变量。
- 前面加 “is” 的变量名 应该 为布尔值,同理可以为 “has”, “can” 或者 “should”。
- 术语 “compute” 作为变量名应为已经计算完成的变量。
- 术语 “find” 作为变量名应为已经查找完成的变量。
- 术语 “initialize” 或者 “init” 作为变量名应为已经实例化(初始化)完成的类或者其他类型的变量。
- UI (用户界面)控制变量应在名称后加控制类型,例如: leftComboBox, TopScrollPane。
- 复数必须有其公共的名称约定(原文:Plural form MUST be used to name collections)。
- 带有 “num” 或者 “count” 开头的变量名约定为数字(对象)。
- 重复变量建议使用 “i”, “j”, “k” (依次类推)等名称的变量。
- 补充用语必须使用补充词,例如: get/set, add/remove, create/destroy, start/stop, insert/delete, begin/end, etc.
- 能缩写的名称尽量使用缩写。
- 避免产生歧义的布尔变量名称,例如: isNotError, isNotFound 为非法
- 错误类建议在变量名称后加上 “Exception” 或者 “Error”。
- 方法如果返回一个类,则应该在名称上说明返回什么;如果是一个过程,则应该说明做了什么。
文件
缩进请使用 4 个空白符的制表位。
如果您的编辑器支持 文件标签_(file tags),请加添如下的一行使我们的代码更容易阅读:
译注:老外用 VIM 编辑器比较多,此条可以选择遵循。
代码折叠必须看起来是完成并且是合乎逻辑的:
注:表达式的缩进与变量声明应为一致的。
注:函数的参数应采用明确的缩进,缩进规则与其他块保持一致。变量
- 变量必须在声明初始化以后才能使用,即便是 NULL 类型。
- 变量不能产生歧义。
- 相关的变量集应该放在同一代码块中,非相关的变量集不应该放在同一代码块中。
- 变量应该尽量保持最小的生存周期。
- 循环/重复变量的规范:
- 只有循环控制块的话,则必须使用 FOR 循环。
- 循环变量应该在循环开始前就被初始化;如使用 FOR 循环,则使用 FOR 语句初始化循环变量。
- “do … while” 语句是被允许的。
- “break” 和 “continue” 语句仍然允许使用(但请注意)。
- 条件表达式
- 应该尽量避免复杂的条件表达式,如有必要可以使用临时布尔变量。
- The nominal case SHOULD be put in the “if” part and the exception in the “else” part of an “if” statement.
- 应避免在条件表达式中加入块。
- 杂项
- 尽量避免幻数(Magic numbers),他们应该使用常量来代替。
- 浮点变量必须指明小数点后一位(即使是 0)。
- 浮点变量必须指明实部,即使它们为零(使用 0. 开头)。
布局
块
- 普通代码段 应该 看起来如下: while ( !isDone ) { doSomething ( ) ; isDone = moreToDo ( ) ; }
- IF 语句 应该 看起来像这样: if (someCondition ) { statements ; } else if (someOtherCondition ) { statements ; } else { statements ; }
- FOR 语句 应该 看起来像这样: for (initialization ; condition ; update ) { statements ; }
- WHILE 语句 应该 看起来像这样: while ( !isDone ) { doSomething ( ) ; isDone = moreToDo ( ) ; }
- DO … WHILE 语句 应该 看起来像这样: do { statements ; } while (condition ) ;
- SWITCH 语句 应该 看起来像这样: switch (condition ) { case ABC : statements ; // fallthrough case DEF : statements ; break ; default : statements ; break ; }
- TRY … CATCH 语句 应该 看起来像这样: try { statements ; } catch (ex ) { statements ; } finally { statements ; }
- 单行的 IF – ELSE,WHILE 或者 FOR 语句也 必须 加入括号,不过他们可以这样写: if (condition ) { statement ; } while (condition ) { statement ; } for (intialization ; condition ; update ) { statement ; }
空白
- 操作符 建议 使用空格隔开(包括三元操作符)。
- 下面的关键字 避免使用 空白隔开:
- break
- catch
- continue
- do
- else
- finally
- for
- function (如果为匿名函数,例如:var foo = function(){}; )
- if
- return
- switch
- this
- try
- void
- while
- with
- 下面的关键字必须使用空白隔开:
- case
- default
- delete
- function (如果为申明,例如:function foo(){}; )
- in
- instanceof
- new
- throw
- typeof
- var
- 逗号(,) 建议 使用空白隔开。
- 冒号(:) 建议 使用空白隔开。
- 点(.) 在后部 建议 使用空白隔开。
- 点(.) 避免 在前部使用空白。
- 函数调用和方法 避免 使用空白,例如: doSomething(someParameter); // 而非 doSomething (someParameter)
- 逻辑块 之间使用空行。
- 声明 建议 对齐使其更容易阅读。
注释
- 生涩的代码就 没有必要 添加注释了,首先您需要 重写 它们。
- 所有的注释请使用英文。
- 从已解决的方案到未开发的功能,注释 必须 与代码相关。
- 大量的变量申明后 必须 跟随一段注释。
- 注释需要说明的是代码段的用处,尤其是接下来的代码段。
- 注释 没有必要 每行都添加。
文档
下面提供了一些基本的函数或者对象的描述方法:
- 总结(summary): 简短的表述此函数或者对象实现的目的
- 描述(description): 对于此函数或者类的简短的描述
- 返回(return): 描述此函数返回什么(并不包括返回类型)
基本函数信息
对象函数信息
没有返回值描述
函数的声明
在有的情况下,对于函数的调用和声明是隐义(invisible)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没有办法在函数中加入说明等(供程序调用)。如果您遭遇了这种情况,您可以使用一个类来封装函数。
注:此此方法只能在函数没有初始化的参数情况下。如过不是,则它们会被忽略。
可变类型参数 下面是几个修饰符供参考:
- ? 可选参数
- … 说面参数范围不确定
- 数组
基本信息格式为: *关键字* 描述字段 ( *key* Descriptive sentence)
参数和变量的格式为: *关键字* ~*类型*~ 描述字段 ( *key* ~*type*~ Descriptive sentence)注: *关键字* 和 ~*类型*~ 可以使用任何字母和数字表述。变量
由于实例变量、原型变量和外部变量的声明是一致的,所以有很多的方法声明、修改变量。具体的如何定义和定位应在变量最先出现的位置指明变量的名称、类型、作用域等信息。
对象中的变量注释
应使用和对象值和方法一致的标注方式,比如在他们声明的时候:
返回值
因为函数可以同时返回多个不同(类型)的值,所以应每个返回值之后加入返回类型的注释。注释在行内注释即可,如果所有的返回值为同一类型,则指明返回的类型;如为多个不同的返回值,则标注返回类型为”mixed”。
声明变量必须加上 var 关键字,除了在for(;;)循环等语句中,原则上不允许使用连续声明。因为连续声明的效率不如分开声明高,而且很容易手误致其暴露到全局作用域下。
常量,全部大写。
变量名,不能使用拼音,英文单词以驼峰风格组织起来。
分号,能加的地方都加(基本上除了for, function, if, switch, try, while外),防止因为这个问题导致压缩失败。
自定义类,只能用于UI库的构建,业务代码不准私自定义类。
原则上不允许使用伪对象(String, Number,Boolean),直接用其字面量。
原则上不允许使用Array与Object,直接用其字面量[], {}。
谨慎处理this,防止绑定失效,指向window,建议使用that引用它。
若想调用函数自身,禁止使用命名函数表达式,在目标函数的第一行编写以下代码实现,详解请google 《命名函数表达式揭秘》:
var self = arguments.callee; |
禁止扩展原生对象的原型,特别是Object.prototype。
禁止在页面上对某个元素绑定事件,即下面的代码风格
<a href= "aaaa" jump= "bbb" onclick= "goto(this.jump)" >跳转到某页面</a> |
禁止使用IE的条件注释,一压缩就没有了。
var f = function () { /*@cc_on if (@_jscript) { return 2* @*/ 3; /*@ } @*/ }; |
禁止块内函数声明,详解请google《命名函数表达式揭秘》。
if (x) { //ng function foo() {} } if (x) { var foo = function () {} } |
for-in 循环只能用于object。
禁止使用多行字符串,因为在编译时, 不能忽略行起始位置的空白字符; "\" 后的空白字符会产生奇 怪的错误; 虽然大多数脚本引擎支持这种写法, 但它不是 ECMAScript 的标准规范。
var myString = 'A rather long string of English text, an error message \ actually that just keeps going and going -- an error \ message to make the Energizer bunny blush (right through \ those Schwarzenegger shades)! Where was I? Oh yes, \ you\'ve got an error and all the extraneous whitespace is \ just gravy. Have a nice day.' ; |
原则上不允许字符串拼接HTML代码,请使用前台模板或后台模板。
字符串字面量,使用 ' 优于 "。
注释,使用JSDoc。
每一行不宜过长,写完一段代码后请用IDE把它格式化一下。
为元素添加自定义变量,统一使用"data-"前缀,放便与HTML5的"data-*"机制相衔接。
禁止jQuery使用一行以上的链式操作,非常难读。
元素的选择,多使用ID选择器,类选择器,标签选择器,慎用子元素结构伪类与位置伪类(nth- child,:first,:eq,:gt)
在已有jQuery对象搜找附近的元素节点,不建议用使用多级的find寻找,而使用相关的遍历函数
JavaScript程序应尽量放到外部的JS文件中,以便压缩与缓存。
标准特性优于非标准特性(如果类库有提供,优先使用类库中的函数)。
$( "XXXX" ).find( "YYYY" ).find( "ZZZZ" ); //ng $( "XXXX" ).next() //或者nextUntil, nextAll, prev, prevAll, prevUntl, children, closest, .siblings |
为元素添加事件时,考虑的顺序是delegate > live > bind。
jQuery在以下事件中存在问题 change resize mouseenter mouseleave mousewheel,大体上用不了事件代理,像mousewheel事件只能借助于插件。
不在JS文件中留下未来确定不再使用的代码片段
凡是被jQuery引用到的ID或类名都应该用js_作为前缀,警示其他人在调整样式时把它误删了。
JS代码必须置于$$命名空间对象之内,所有函数的执行从main函数开始。
;;;$( function (){ //...其他用到的变量 var $$ = window.$$ = { //本页面私有的辅助函数1 _assist1: function (){ }, //本页面私有的辅助函数2 _assist2: function (){ }, //本页面私有的辅助函数3 _assist3: function (){ }, //本页面私有的辅助函数4 _assist4: function (){ }, //本页面私有的辅助函数5 _assist5: function (){ }, //....更多的私有函数 //功能1 feature1: function (){ }, //功能2 feature2: function (){ }, //功能3 feature3: function (){ }, //功能4 feature4: function (){ }, //功能5 feature5: function (){ }, //从后台获取的JSON数据统一放到这个对象中,以便其他函数调用 jsons:{}, //....更多需求,一个需求对应一个函数 main: function (){ $$.feature1(); $$.feature2(); $$.feature3(); $$.feature4(); //....在main主函数中调用它们。 } } $$.main(); }); |
从后台获取JSON数据的格式统一为
$.getJSON(url,params, function (json){ if (json && json.status === "1" ){ $.flash(json.msg); $$.jsons[ "xxxx" ] = json; //将JSON保存起来 } else { $.flash(json.msg, "error" ) } }); $.post(url,params, function (json){ if (json && json.status === "1" ){ $.flash(json.msg); $$.jsons[ "xxxx" ] = json; } else { $.flash(json.msg, "error" ) } }, "json" ); |
为了实现请求与执行回调相分离,我们使用dependBy函数,这样就有效避免多层嵌套的回调,让代码的易懂性大大提高。
$.dependBy([ "list_configs" ],$$.jsons, function (){ var json = $$.jsons.ist_configs; //......其他代码 }); |
暂时想到这么多,如果你有什么好建议,不吝赐教。